在香港,新氣候規定將於2025年1月1日開始分階段實施。所有上市公司須從2025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起,披露範疇1(直接營運)和範疇2(購買的電力)排放。
現在是時候為您的公司做好準備了。為了充分準備,您需要了解以下幾個關鍵縮寫:
- IFRS: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
- ISSB:IFRS基金會的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
- IFRS S1: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1號——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》
- IFRS S2: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2號——氣候相關披露》
- ISSB準則:統稱為「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」即:IFRS S1 和 IFRS S2
ISSB準則的引入
2023年6月,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(「IFRS」)基金會的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(「ISSB」)發佈了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1號——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》(「IFRS S1」)及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2號——氣候相關披露》(「IFRS S2」),統稱為「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」(「ISSB準則」)。隨後,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(「IOSCO」)於2023年7月認定ISSB準則適合作為資本市場編製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的全球框架,有助於全球金融市場準確評估相關的可持續發展風險及機遇。
有關詳細信息,您可以參考香港交易所的官方文件。如果您只有10分鐘時間並希望快速了解,可以觀看以下的YouTube視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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